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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4 年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筑人社通[2014]142 号)发表时间:2018-12-12 00:00 关于调整2014 年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筑人社通[2014]142 号)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4 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 [2014]10 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每月1250 元;二类地区: 开阳县每月1100 元;三类地区:息烽县和修文县每月1000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每小时13 元;二类地区: 开阳县每小时12 元;三类地区:息烽县和修文县每小时11 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 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及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 费。 四、各区(市、县)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 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6 月24 日 易投造价提供水电造价软件免费网络版,编制、打印、导出不受限制。 官网下载:http://www.gzytzjrj.com/ 桓海涛联系电话:18198151253;qq:597437853;0851-6758848 专注于贵州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农村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全过程造价管理 |